訊息公告more

2025/02/14 發佈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政府機關(不含國科會)研究計畫招標訊息(截止投標日期:114年2月14日~114年3月14日)。

各項招標訊息,請以政府採購網公告訊息為主,如需電子領標,請洽研發處。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

截止

預算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114年溫室氣體監測與試驗輔助作業
114/02/11
114/02/18
1,000,000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114年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行銷推廣計畫
114/02/06
114/02/18
2,600,000
衛生福利部
114年度「提升兒少保護個案家外安置及家庭重整服務品質計畫」
114/02/03
114/02/18
2,150,000
國家人權博物館
「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故事專文合輯合作出版」採購案
114/01/24
114/02/19
1,440,000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推動業務案
114/02/06
114/02/20
3,980,000
交通部觀光署
114年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育計畫
114/02/05
114/02/24
10,600,000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實務研習暨交流座談活動案
114/02/07
114/02/24
2,640,000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114年度臺北市休閒農業發展輔導委託服務案
114/02/14
114/02/26
2,500,00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4年度「強化食藥風險監測及組織機動風險因應機制計畫」
114/02/13
114/02/26
2,000,000
交通部觀光署
觀光研訓園區營運短期活化與長期發展策略委託專業服務案
114/02/06
114/02/26
13,000,000
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
「兒童策展教育前導計畫」勞務採購案
114/02/14
114/02/26
4,000,000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114年度新北市產業能效提升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114/02/14
114/02/27
4,705,000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住的淨零綠生活推廣應用計畫」業務委託之專業服務案
114/02/13
114/03/03
12,000,000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農田水利生態環境與永續發展推動計畫
114/02/14
114/03/03
11,000,000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海運國際資料庫維護及議題分析
114/02/14
114/03/04
2,000,000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推動紡織品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計畫(第三年)
114/02/13
114/03/04
7,200,000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114年度「臺北市有機及友善安全農業暨食農教育推廣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114/02/14
114/03/04
5,889,625
 

2025/02/12 發佈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教育部】114年教育部玉山學者計畫申請案,本校設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5日。

一、114年度核定本校可申請名額共計1個單位。 二、教育部將召開學校攬才經驗分享會,相關資訊如下:(一)時間: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時。(二)會議網址: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視訊連結https://32089.webex.com/32089/j.php?MTID=ma7bd2c2dc930a334a5e1780c2ee5462a。 三、本案計畫申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一)備文申請:自113年起,每年分2次受理申請。114年申請時間如下,請於申請期限截止日下午5時前函報教育部,並副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1.第1次申請:114年4月1日(星期二)截止收件。2.第2次申請:另案通知。(二)書面資料:申請清冊1份、書面計畫申請書1式10份(中、英文版請合訂為同一冊,並請申請學者親自簽名),寄送至上開基金會(應於上開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地址為: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7樓。)(三)聯繫窗口:林庭伃小姐,電話: (02)7755-7100#525,電子信箱: tingyu@heeact.edu.tw。(四)表件下載:計畫申請書、續期(第二期)計畫申請書及結報經費收支結算表,請逕至網頁下載(網址:https://yushan.project.edu.tw/TopTalent),並請至網頁登錄職缺需求;後續經核定後,亦請配合更新起聘日期、經費額度(經常門、資本門分列),並依規定繳交報告(詳如說明四),相關表件亦請逕至上開網頁下載。(五)本案除申請計畫書面審查外,亦將針對各校攬才配套措施進行簡報審查會議,請各校指派一級主管與會,簡報會議時間另行通知。(六)提送計畫申請案時,除衡酌學者之學術專業、優先選送年輕優秀學者外,亦請注意性別平等及女性學者之比率。未來學者於審查通過後至聘任期間,如涉性別平等案件、學術倫理案件或其他違反法令行為,教育部得視其情事廢止其資格,並停止撥付補助經費。 四、其他注意事項:(一)獲本計畫補助之學者,應依下列期程繳交報告:1.年度績效報告:每年繳交並登錄上傳至本計畫官網及管考平台。2.期中報告:111年度以後核定之玉山(青年學者)應繳交期中報告,玉山學者於執行第1年期滿時繳交,玉山青年學者於執行滿第2年時繳交 (111年另予補助學術交流暨工作費之學者,繳交時間比照前開學者),並由各類科審查委員會審查;針對成效未達預期案件,教育部將附具審查意見請學校配合改善,改善情形將併入期末報告暨續期申請書審查項目,並作為教育部後續分配學校申請名額及調整剩餘期程補助額度之參考(繳交期中報告之當年度,無須再繳交年度績效報告)。3.期末報告:玉山(青年)學者於計畫期程屆滿六個月前得併同續期申請書繳交;不擬申請續期之玉山(青年)學者與國際優秀人才學者,於計畫期程屆滿時繳交。(二)撥款時程:本計畫請款時間說明如下:1.114年4月:歷年核定之學者、113年核定但114年起聘之學者請款。2.114年10月:114年第一次申請核定之學者請款。3.115年4月:114年第一次申請核定但115年起聘之學者、114年第二次申請核定之學者、歷年核定之學者請款。4.請副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三)專任玉山(青年)學者於聘任期間,學術研究成果如涉及發表,應掛名臺灣聘任學校,並加註教育部玉山學者計畫(含計畫認可編號);短期交流學者之學術成果,如屬學校聘約定義之義務或事項,亦應掛名臺灣聘任學校及加註教育部玉山學者計畫(含計畫認可編號)。(四)經費結報作業:1.本計畫經費支用滾存說明:(1)玉山學者:第2年未執行完畢經費,得滾存納入第3年使用。(2)玉山青年學者:第1年未執行完畢經費,得滾存納入第2年使用;第3年及第4年未執行完畢經費,得滾存至第5年執行期程屆滿前使用。2.本計畫應「每年」進行請款及經費結報作業,並請以「校」為單位函報教育部,勿個別學者分別報送。收支結算表填寫說明如下:(1)經費收支結算表請以「全校」總經費填寫,並另檢附全數學者之補助經費明細表;針對部分辦理經費滾存之學者,請另填寫「滾存項目調查表」,並於收支結算表備註欄標示滾存總金額。(2)辦理經費滾存之學校,於次一年度進行結報作業時,除須以「校」為單位繳交當年度全數學者之補助經費明細表及收支結算表外,亦須針對前一年度辦理滾存之學者,另填寫「滾存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滾存實際支用情形表」。(3)補助經費均請將經常門及資本門經費分列。上開相關表格,請依說明三(四)逕至網頁下載;歷年核定通過案亦比照辦理。3.請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及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報部核結,並副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五、為擴大教育領域特定專長之認定範疇,以利更多優秀外籍教育相關人士來臺申請就業金卡,教育部業於110年12月17日完成公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專長」之資格條件,請各校主動協助校內符合資格之外師(包含申請玉山學者計畫之外籍學者)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就業金卡」(https://coa. 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ur-in-one/entry),相關費用得以本計畫學術交流暨工作費項下支應;此亦列入學校對學者支持措施評核之一。  ------------------------------------------------------------------------------------------------------------------公文簽辦:一、本校114年獲申請名額1個單位; 亦即本校可送申請「玉山學者」1個名額,或申請「玉山青年學者」3個名額。二、敬請各院依本計畫延攬人才之資格條件推薦學者,申請者請檢具計畫申請書電子檔及書面1份(中、英文版請合訂為同一冊,並請申請學者親自簽名)送研發處彙整,提遴選會議審議:(一)第1次申請:114年3月5日(三)下午4:30截止。(二)第2次申請:另案通知。三、本計畫申請與管考已系統化,獲校內遴選通過之申請者所屬學系,請向研發處取得帳號,至玉山學者計畫網頁「入口網站」上傳中、英文職缺公告,並至「管考平臺」上傳申請計畫書;並繳交計畫申請書紙本1式10份至研發處,以俾函送教育部。四、本文送全校各學院、系所、中心及進修部電子公告欄、本處網頁最新消息。

2025/02/11 發佈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補助學校辦理「海洋藍碳生態系復育行動徵件計畫」。

一、為透過學術研究及組織協力,擴展本署推動藍碳生態系復育發展業務層面及將效益延伸至地方基層,並藉由學術單位引導在地社區及團體,參與地方海洋藍碳生態系復育行動,促進公私協力永續發展海洋生態系。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政府設立或立案之公私立學校及大專院校,敬請協助轉知所屬轄內對海洋藍碳生態系復育有興趣之學校踴躍參加,申請期限自發文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
三、詳細徵件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海洋保育署網站
(https://www.oca.gov.tw/ch/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