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more

2024/05/02 發佈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連江縣政府:113年度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1案。

一、依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三、檢附本案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或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www.matsucc.gov.tw/),申請方式詳如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寄送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2024/04/30 發佈單位:校務發展暨評鑑中心

有關執行「113年1-7月教育部獎補助經費」核銷時程,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一、依112年07月31日輔研二字第1125017283號及113年04月22日輔校會字第1130007831號函辦理。二、113年1-7月獎補助經費核銷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 113年1-6月:核銷截止日113年06月28日(五)。1. 經常門一萬元以上請購截止日113年06月14日(五)。2. 113年5月及6月所發生之支出憑證,請於當月月底前送達研發處校發中心。(5月發票5月核銷;6月發票6月核銷)(二)113年7月(07月01日-07月22日)之核銷注意事項:1. 僅受理該期間應辦理活動所產生之憑證(如成果發表等項)或資本門已請購尚未核銷,其餘經費如文具、耗材不得報銷。單位須事先填寫7月辦理核銷申請表(詳附件),113年06月28日PM4:30前擲回研發處校務發展暨評鑑中心(羅耀拉SL101),確認後始可核銷。2. 113年07月01日-113年07月18日產生之單據,必須2日內將核銷憑證送至研發處;07月22日產生之單據,必須當日中午前將核銷憑證送至研發處(含經資門)。3. 當期(當年度)因逾期未能核銷案件,將退還請各單位另尋其它經費支應。三、相關單據核銷請各負責同仁、主管及一級單位主管用印並經簽署日期後,逕送研發處/校發中心續辦。四、本重要公告敬請轉知所屬單位承辦人周知。